各位义工朋友,我们真诚地欢迎您的来到---福建义工俱乐部!我们的咨询QQ:714912053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资讯 >> 生活常识 >> 安全提示:预防交通事故的措施
    
  双击自动滚屏  
安全提示:预防交通事故的措施

发表日期:2009年1月10日  出处:公安部网站  本页面已被访问 5137 次

乘坐汽车时的安全防范措施

    乘客乘坐汽车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①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下车后,不要突然从车前车后走出或猛跑穿越马路,防止被来往车辆撞上。

    ②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以免被疾驰而至的汽车、自行车撞伤。

    ③车辆行进中,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到车外,防止被车辆剐撞,或被树木、建筑物剐撞。同时,机动车在行驶中,严禁乘车人扒车和跳车。

    ④乘坐货车时,不要站立,更不可坐在车厢拦板上。因人站在车中,人体重心升高,拦板过低,容易被甩出。

    ⑤乘车人不要同司机攀谈,不应催促司机开快车,或用其他方式妨碍司机正常驾驶。

    ⑥要注意坐法。车子在遇到猛烈的冲击时,人体会向前倾倒,接着反弹向后恢复原位,而脖子也跟着向后用力冲击,因此容易撞到颈椎,导致严重的伤害。如果侧着身体,就能保护脖子。其次,向后恢复原位时身体再向前猛倒,头、脸有撞到前面坐椅靠背的危险。避免的方法是立即伸出一只脚,顶在前面坐椅的背面,并张开手掌,如像拳击手保护头、脸一样。

    ⑦要系好安全带。研究发现,如果乘客没有扣上安全带,座上乘客更危险,而且他本身的重量加上相撞时的冲力,会对自己和其他乘客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

    专家提示:警惕车内“杀人凶器”

    不少汽车里还暗藏许多“杀机”。例如仪表板上放香水瓶,后座与后窗的小空间上放满雨伞、照相机、书本等杂物。这些杂物虽小,但一旦发生车祸,它们却可能击破乘客的头部。因此,小件的杂物应收在杂物箱里,而大件的杂物或是放在座位下的踏板上,或是收好放在行李箱中。

    乘船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乘客乘船时应注意如下安全事项:

    ①不夹带危险物品上船。

    ②不要乘坐缺乏救护设施、无证经营的小船,也不要冒险乘坐超载的船只或者“三无”船只(没有船名、没有船籍港、没有船舶证书)。

    ③上下船时,必须等船靠稳,待工作人员安置好上下船的跳板后方可行动;上下船不要拥挤,不随意攀爬船杆,不跨越船挡,以免发生意外落水事故。

    ④上船后,要仔细阅读紧急疏散示意图,了解存放救生衣的位置,熟悉穿戴程序和方法,留意观察和识别安全出口处,以便在出现意外时掌握自救主动权。同时按船票所规定的舱位或地点休息和存放行李,行李不要乱放,尤其不能放在阻塞通道和靠近水源的地方。

    ⑤客船航行时不要在船上嬉闹,不要紧靠船边摄影,也不要站在甲板边缘向下看波浪,以防眩晕或失足落水;观景时切莫一窝蜂地拥向船的一侧,以防船体倾斜,发生意外。

    非机动车行驶要注意交通安全

    骑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助力车等非机动车时出行更要注意交通安全,以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伤害。一般应注意遵守如下交通安全法:

    ①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②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自行车应靠右边行驶。

    ③自行车、三轮车或残疾人专用车的车闸、车铃、反射器必须保持有效。

    ④自行车和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

    ⑤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⑥自行车在大中城市市区或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上载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把15厘米,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轮,后端不准超出车身30厘米。

    ⑦自行车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⑧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⑨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车辆行驶。

    ⑩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同朋友骑车上路不要扶身并行,更不可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大中城市市区不准骑车带人,但对于带学龄前儿童,各地都有自己的规定,要按规定执行。

    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须坐在坐垫上骑自行车。

    不能在自行车道上逆向推行。

    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

交通法是你的生命之友,如果你无视交通法,把骑车上路视为儿戏,你就随时可能遇到危险,如果你在骑车上路时能时时处处严格遵守交通法,你的安全系数将大大提高。

    专家提示:骑自行车时的“三要三不要”

    三要:一要结伴而行;二要精神集中;三要靠边骑行。

    三不要:一不要抢路,尤其是不要和汽车抢路,以免出事;二不要逞强,如上坡时用力过猛易拉断链条,下坡时不捏闸易失去控制而酿成大祸,弯路上不减速易冲出路面;三不要在夜间和恶劣天气条件下骑车。

    行人如何注意交通安全

    行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那么行人应如何注意交通安全呢?

    ①行人应行走在人行道内,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边行走。

    ②通过路口或横过马路时,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或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通行。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应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从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通过时,须注意车辆,不要追逐猛跑;有人行过街天桥或隧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隧道。

    ③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④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人行横道的路口,或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应当注意来往车辆,看清情况,让车辆先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⑤学龄前儿童应当由成年人带领在道路上行走。

    ⑥高龄老人、行动不便的人上街最好有人搀扶陪同。

    专家提示:行人注意交通安全的“五不要”

    不要在道路上强行拦车、追车、扒车或抛物击车。

    不要在道路上滑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

    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不要进入内环路、外环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及行车隧道或者有人行隔离设施的机动车专用道。



  双击自动滚屏  
  相关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用 户 名:
电子邮件:
评论内容:
(最多评论字数:500)

福建义工俱乐部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进入管理 |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建义工会所   联系电话:13850229949   联系人:邮箱:fjygmsc@163.com 义工QQ群:69073523
备案号:闽ICP备08001273号 网站收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