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志协[2008]2号
省直团工委、相关高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精神,在公众中传播慈善公益意识,广泛地动员公众关注和帮助弱势群体,弘扬“奉献友爱 互助 进步”志愿精神。省慈善总会、共青团福建省委、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慈善在海西•志愿者在行动”专项主题活动,在高校招募组建专门的慈善志愿者队伍,开展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和谐海西的建设。现将活动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具体内容
1、首期,拟在在榕部分大中专院校中公开招募300名慈善志愿者参与此项行动。四月中旬,将举行“慈善在海西•志愿者在行动”专项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并于当天展开首次慈善劝募活动。
2、各慈善志愿服务队应在每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开展一次慈善劝募活动。主要以设立捐款箱、流动劝募箱等方式,通过图文展示、视频播放、分发倡议书、义卖报纸(产品)、语言介绍和组织文艺义演活动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劝募,动员市民关注、参与慈善公益。
3、组织慈善志愿者就近就便进入所在城市的敬老院、福利院及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少年儿童家庭开展家政服务、医疗保健、亲情陪伴等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
二、招募条件
1、鼓励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减免学费、社会资助、困难补助等各种无偿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培养学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回报社会的意识;
2、热爱志愿服务事业,能履行志愿者职责(有志愿服
务经历者优先);
3、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意识。
三、相关保障
1、为慈善志愿者统一提供服装、帽子、胸卡、志愿者
证书(专用);
2、为每次参与慈善志愿服务活动的团队提供基本交通费、餐饮补助;
3、对慈善志愿者进行的相关培训;
4、为慈善志愿者提供服务期间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5、按照《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记录志愿服务时
间,并在项目中期及项目结束时公开表彰一批服务出色的优秀慈善志愿者。
四、工作要求
1、在3月底前,各相关学校志愿者协会应广泛宣传,深入发动,通过学校广播、宣传海报、宣传栏等宣传本次活动,招募慈善志愿者,按要求组建专门的慈善志愿服务队。(各学校具体招募人数见附一)
2、各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应安排专人负责本校慈善志愿者的管理、组织工作。定期对慈善志愿者团队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能的培训、慈善劝募过程中的礼仪规范等内容的培训。
3、根据就近就便的原则,确定一个或几个固定的活动点,以志愿者小分队轮流的形式,长期开展活动。(具体固定慈善志愿服务点见附二)
请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招募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于4月1日前将慈善志愿者名单上报团省委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联系人:徐艳丽、林裕,联系电话:0591-87541205,传真:0591-87719872。
附件:
1、“慈善在海西·志愿者在行动”项目慈善志愿者招募名额分配表
2、“慈善在海西·志愿者在行动”项目各学校志愿服务点
3、“慈善在海西·志愿者在行动”项目慈善志愿者报名表
4、“慈善在海西·志愿者在行动”项目慈善志愿者汇总表
福建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2008年3月24日
主题词:志愿服务 主题活动 通知
抄送: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省领导陈桦同志
抄报:省慈善总会 |
福建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2008年3月24日印发 |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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